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陕西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对一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点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陕西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农机局等4个省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宝鸡市、略阳县、三原县等3个全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接受了检查评估。
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以《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所列各项目标任务为标准,采取实地检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现场查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案卷、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量化打分等方式,及时掌握了各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
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要求,各级示范单位一定要继续深化认识,寻找差距,特别是强化结合中期评估中发现的弱项、缺项,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