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贪污900万被判死缓
本报讯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54岁的北京市红义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孟繁程,因贪污公款900万元,并犯有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而被市一中院判处死缓。
一个物业公司的经理,竟然能贪污这么多钱?在受审时,孟繁程曝出不少“黑幕”。
法院审理后查明,孟繁程主管三义里项目时,采取以红义公司名义与施工方金坛公司签订虚假利润分配协议,从而多支付工程款的手段,将红义公司多支付的工程款600万元非法占有。2003年7月期间,他利用主管面粉五厂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伙同王盛义许诺将粮油住宅楼工程承包给林某,向林某借款150万元供王盛义个人使用,后孟繁程采取由红义公司出具证明,虚增林氏公司在面粉五厂项目投资款的手段,将150万元非法占有。用同样的手段,孟繁程在主管电改造工程时,还骗取公款100万元。此外,他还假借办理交通评估需要支付咨询费的名义,指使他人从单位账外款中提取50万元非法占有。
记者 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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