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27日电 (记者黄豁)重庆市黔江区村民程某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四年间竟先后三次与他人登记结婚。日前,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将程某以涉嫌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40岁的程某家住黔江区城郊农村,1994年1月,她与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的范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同居,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一年后生育一男孩,孩子刚满8个月时,程某离家出走。
之后,程某因犯非法买卖假币罪被判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她来到湖北省咸丰县甲马池镇,隐瞒自己在重庆同居生子的情况,于2001年5月与刘某到咸丰县甲马池镇政府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一年多时间后,程某又离家出走。
2003年6月,同样是在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程某与另一刘姓男子在重庆市酉阳县大溪镇政府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年多,此后以刘某有病为由,程某第三次离家出走。2004年8月,程某回到重庆黔江,与中塘乡的李某在黔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直至被群众举报后案发。
黔江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程某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先后三次与他人登记结婚,属于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重婚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