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近年来,不少地方着眼于控制接待费用总量、量化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积极推行公务接待改革,使公务接待消费总量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也有少数地方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公务接待仍然严重存在接待范围随意、标准随意等问题,更有甚者,把公务接待当作抵消其他不合理消费和支出的“合理”之举。
如何能够更有效地堵住公务接待中的“漏洞”,“主客同签制”不失为一种良方。
公务接待费即是办理公共事务而产生的接待费用,有接待方和被接待方,“为什么被接待、接待标准是多少?”除了接待方清楚,被接待方也应该最有发言权。公务接待费发票“主客同签制”,由接待方和被接待方同时在接待费发票上签字,并且要注明接待事项、时间、地点和接待消费金额。这样,一方面扩大了公务接待的监督范围,另一方面方便了财务、审计部门的查证。
当然,实行公务接待“主客同签制”或许有不礼貌和不合常理的地方,让接待双方脸面存在尴尬。但回过头来理解,既然是公务往来,接待双方所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政府或集体。只要我们接待合理,就是有礼貌。
饶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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