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离婚人数每年增加一万对
离婚程序简化、注重婚姻质量是主因
本报讯 昨日,来自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的消息说,自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以来,我市每年离婚人数较上年同比增加约1万对。
该中心主任程泓熹介绍说,我市2003年大约有3万对夫妇离婚,2004年大约有4万对。去年离婚对数攀升到6万多对,而今年前三季度,离婚人数已达到近6万对。
记者从国家民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有关统计报告上了解到,从2002年以来,中国离婚率的确一直呈上升趋势。
离婚率为什么会提高?程泓熹分析说,从客观原因来看,新《婚姻登记条例》体现出尊重个人自由、行政效率提高两大特点。比如新条例将原来离婚登记在一个月内办理,改为了当场办理离婚证,少了调解期,“这些改革体现出政府弱化了行政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的职能转变。”程泓熹说,程序上的简化,方便了那些碍于面子将就过日子的婚姻的“解体”,也顺应了个性张扬的现代人追求婚姻生活质量的要求。
程泓熹说,从主观原因来看,离婚大多是夫妻两人感情破裂。近年来,中年夫妇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增加,老年夫妇“黄昏离”增多,而“80后”的年轻人结婚、离婚不够慎重和理智,感情冲动之下就会离婚,“但他们最后复婚的也不少。”
重庆婚姻危机服务中心专家曹女士认为,近几年离婚率居高不下,除与离婚手续简化、人们婚姻道德观念的变化等原因有关外,“还和现代人对婚姻质量的期望分不开。”曹女士说,现在的年轻人对婚姻的期望值远高于上一辈,把婚姻想象得很美好,一旦婚后婚前落差太大,离婚就会成为必然。
曹女士认为,现代人应该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两个人走到一起是一种缘分。只要婚姻还有希望,就应该尽力挽救。”
(朱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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