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有保障 今年前九月全省立查贪污贿赂犯罪同比上升18%
本报讯 (记者郑勋张仁平)出闽南、赴广东、下海南,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维川率精干力量,日夜兼程赶赴目的地,对负案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郑某实施抓捕。
而在一周前,尤溪县检察院全员岗位练兵也在如火如荼进行。看到今年以来各项检察业务取得的新进展,该院检察长余海波颇感欣慰:“公用经费有保障,工作有声有色,法律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检察院就像一个大家庭,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都得开支。下乡取证,公务外出,办公办案,科技强检,经费不足就难以运转。”尤溪地处闽中地区,经济欠发达,检察经费常有缺口,干警出差往往个人先垫钱,报销不及时,取证和追逃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从地方财政追加经费预算,余海波每年少不了奔波,花去不少精力。
“现在好了,我可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业务上。”余海波说,福建省检察院和省财政厅对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标准确定后,该院在2007年初经费得到落实,大大缓解了经费紧张状况。余海波算过一笔账,如果按每个干警公用经费标准核算,可以确保检察工作正常运转。今年10月中旬,该院接到举报,5年前潜逃的郑某在海南出现,追逃小组立刻行动。这是他们近年来组织的第一次跨省抓捕行动。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据介绍,福建省78个列入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县级检察院,目前逾八成基层院按标准公用经费执行。公用经费的保障,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升。前9个月,福建省检察机关立查贪污贿赂犯罪858件1073人,同比上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