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凯
晨报讯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消息称,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6675元,同比增长了18.8%。根据公开的统计数据计算,这一增幅创下7年来的新高。
如果计算月均工资,则更能体现工资的增长。
2000年,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月工资为781元,以后逐年以13%-15%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达到1750元,今年更是突破1800元大关,达1853元。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为17819元,增长20.8%;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平均工资为9996元,增长18.0%;城镇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平均工资为16145元,增长15.6%。而在近几年,我国城镇职工工资增幅呈现明显加快的趋势,2005年前三季度的增幅为13.6%,2006年则为14.2%。
不过,考虑到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增幅要略低一点。根据国家统计局3天前发布的数据,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6元,同比增长1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2%;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395元,同比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