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挂灯笼要交灯笼费?
宜丰县城管部门收费项目遭质疑 当地物价部门称尚未办理收费许可
本报宜春讯记者张凌报道:“酒店门口挂一只成本仅5元钱的灯笼,城管每年要收取365元,收费太高了,是不是属于乱收费?”日前,在宜丰从事酒业经销的刘老板向记者反映最近发生在他身边的事。
商家:挂一个灯笼每年被收费365元
刘老板对记者说:“我从事酒业经销多年,每年的‘灯笼费’都令我头痛不已,好不容易辛辛苦苦赚来的一点钱就用来交这种费用了!”
据刘老板称,他每年都会给当地酒店配送数十只宣传灯笼,按照宜丰县城管局现行的收费标准,一只灯笼挂在酒店门口一天就要收费1元钱,一年就是365元钱,照此计算,仅在挂灯笼上,刘老板每年就要花费好几万元。
宜丰县城管局:收费是按政府文件执行的
近日,记者来到宜丰县城市管理局采访。据接待记者的周股长介绍,他们对户外广告的收费是参照宜丰县物价局的批函和宜丰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件执行的,并非乱收费。
随后,周股长拿出了“宜府办发[2005]34号”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价费函[2005]11号”县物价局的批函及城管部门自定的收费标准。记者在宜丰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第二十九条看到,凡是在户外设置广告的经营者都须先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然后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服务费。在县物价局的批函中看到,所批的广告费没有具体收费标准,而且批准收费时间是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执行至2006年7月1日止,也就是说,2006年7月1日之后的收费都是没有批准的。当记者问及2006年7月1日后的批函时,周股长解释说已经上报了,还没批下来。
宜丰县物价局:此项收费尚未核准
记者随即联系了宜丰县物价局李股长。他告诉记者,今年,宜丰县城管局是打了一份关于此项收费的报告,但根据物价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物价局没有核准城管局关于收取户外广告费的收费项目的报告,所以一直没有批复城管局的收费许可。
“没有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属于违规收费吗?”记者问及此项收费,李股长沉默片刻说:“根据县里的文件,他们又可以收费。”
昨日上午,记者在对此事的跟踪调查中了解到,宜丰县城管局在前几天已勒令没有缴纳“灯笼费”的商家自动把已挂在酒店门口的灯笼拆掉,否则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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