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周贤忠)10月30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媒体披露了10起破坏城市绿化的违法案件;其中房地产开发商的毁绿案件占了五成,涉及侵绿面积达四千余平方米。
据介绍,这10起典型违规案发生在2007年9、10月间。
其中沈阳柏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铁西区卫工街十一路建设“瀛滨御家园”项目时,未经绿化部门审批,擅自砍伐7棵京桃树;沈阳市榆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凌云街44号院内南侧,擅自砍伐4棵杨树;沈阳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浑南新区浑南大道南侧建设“新界”项目时,擅自占用规划绿地1480平方米设置广告牌;沈阳正大世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浑南新区浑南大道南侧建设“江南水乡”项目时,擅自占用城市规划绿地325平方米建设售楼处;皇姑区三台子博大汽车修理厂在修车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牵引车辆,使树木破损;于洪区居民张某在于洪区丁香村防护林内擅自损坏28棵杨树等。
另外,于洪区长江街93号居民李某、皇姑区千山路居民周某等128人,擅自毁坏小区公共绿地达五百余平方米种菜,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市执法局分别对当事人处以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退还占用绿地、恢复原貌、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及罚款等处罚。
市执法局表示,近期将重点处理擅自圈占绿地、占用绿地设置广告牌、侵占绿地搭建筑、私自砍伐树木等行为,而房地产商的毁绿违规行为将列入重点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