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道区检察院真诚服务新农村建设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员参与,注重创新,使预防工作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和经验。
去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认识国家提出建设新农村的战略意义,积极探索在农村进行职务犯罪预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强化预防措施,增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院党组带领干警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滴道区检察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服务措施,成立了三级预防工作机构,把做好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严格要求。
一级预防机构设在区检察院预防科(区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级预防机构设在乡党委,三级预防机构设在村党支部,二、三级预防机构服从一级预防机构的统一工作安排和部署。三级预防工作机构建立起了区、乡、村三位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防控体系,并在组织、落实、联系等方面都在制度的规范下上下联动,步调一致。检察机关负责统一指挥和法律条款的适用,乡镇工作组负责开展工作的组织和部署,村级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场所和人员的安排,同时,对乡政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村级主要干部建立廉政档案,使乡、村级各项工作实行“阳光作业”。
为配合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真诚服务“新农村建设”,滴道区检察院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剑 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