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商户突然撤走强行锁住商铺门 平顶山市贸易广场说此举是为维护其正当利益,商户表示无法接受
□首席记者牛仲寒实习生王建党
本报平顶山讯 “我们不与贸易广场续约,他们就把我们商铺的大门锁了,连锁也换了。
据商户张彦召介绍,2005年1月,他开始到平顶山市贸易广场经营鞋类批发,当时签了3年合同,合同今年12月底到期。几天前,平顶山市内又有一个市场招商,位置比较理想,他就打算等与贸易广场的合同到期后迁过去。
“贸易广场知道这事后就急忙通知我续约,我不同意,10月29日中午,他们就把我商铺的大门锁了。”张彦召说,出租方连门上的锁也给换了,锁门时连货也没有清点。和他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两个商户。因为他们的商铺是上下3层,吃、住、经营在一起,商铺门被锁以后,他们现在不但无法经营,而且吃住都没有了着落。
针对商户的反映,记者采访了平顶山市贸易广场物业部的负责人付女士。付女士说,是商户首先违约,他们锁门是为了维护贸易广场的利益。
据付女士介绍,贸易广场当初招商时,给商户的政策很优惠,3年合同就免除了两年租金。为了把市场搞红火,他们在合同中对商户进行了约束,合同约定:商户不得提前撤场,不得单方中止合同,不得以本人或亲朋好友的名义在本市任何市场开设分店、经营同一品牌或同类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商户如果违约,按约定我们要追回他们免缴的2年租金和物业费,并追缴合同到期前应缴的费用和商铺改造费等5万元。”付女士说,有商户向他们反映,张彦召等3人不但在另一个市场签了租房合同,而且动员其他商户同去。因为另一个市场在散发的传单上要求签约商户10月底搬过去,为了防止商户夜间突然搬走,只好把门锁了。
付女士表示,虽然锁商铺的门不太妥当,但这是不得已的行为。“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这3个商户,不锁门的话,可能官司赢了也无法拿到钱。”
对贸易广场一方的说法,张彦召等商户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自己现在仅仅是与另一个市场签了租房意向合同,并没有在另一个市场“开设分店、经营同一品牌或同类产品”。他们说,自己也不会“单方中止合同”,与平顶山市贸易广场的合同一定会执行完,所以他们并没有违约。贸易广场的行为他们绝对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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