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0月31日电(记者褚晓亮)吉林省直机关节能降耗活动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通知,对省直机关能源、水和办公用品消耗量的年降低指标进行规定,并将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按照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年人均能源、水消耗量要降低8%-10%,能源、水和办公用品消耗费用年均降低3%-5%。
考核将实行打分制,不满80分的为不合格,90分以上的为优秀,并据此进行奖惩。考核打分项目均规定了具体的指标,如办公用品消耗费用年均降低3%-5%的,得10分,反之则扣10分;公务车辆耗油量年均降低3%-5%的得10分,达不到要求的则扣5分-8分。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