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0月31日电(记者刘佳婧)宁夏银川西部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以设真假两套账的手段,欺骗税务机关,涉嫌偷税141万多元。这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某、销售负责人唐某日前被批捕。
据银川市贺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根本不具备加工葡萄进行原汁酿酒的能力,也从未收购过葡萄。但这家企业自2003年10月至2005年9月,先后借他人名义虚开农产品收购葡萄的发票30余份,总金额达267万元,从中骗取国家抵扣进项税金34万多元。这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某为虚开收购农产品发票做假账,先后3次亲笔打假收条,总金额31万元。这家公司会计唐某利用这些假收条做收购葡萄的假账,骗取国家抵扣进项税金。
贺兰县国税局稽查局于2006年10月进驻银川西部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查账时,这家公司只提供了部分假账本。稽查人员要求提供其他账本时,何某称已经丢失。税务机关通过外围调查取证,核算出这家公司部分虚开农产品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少计提销项税金、少缴消费税等总计偷税数额55万多元。税务机关对这家企业“丢失账本”按有关规定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贺兰县国税局将该案移交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审查后,决定以涉嫌构成偷漏税罪立案查处,并将犯罪嫌疑人何某和会计唐某刑事拘留。经过审讯和进一步调查取证,警方缴获了这家公司隐匿的账本与凭证。经税务机关第二次核算,查出这家公司自2003年1月至2006年9月,每月少报收入、少计提销项税金,还用隐瞒销售收入的手段偷逃国家增值税90万余元、消费税43万多元、所得税7万多元,总计偷税141.3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