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名贵兰花到万元贿赂 安徽芜湖原交通局长落马
正义网安徽10月31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许有苗 王安平)由安徽省芜湖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县交通局原局长曹登木受贿一案,该县法院于10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一审判决认定,1999年8月至2007年4月,曹登木在担任芜湖县方村镇镇长、党委书记及县交通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建筑工程资金结算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工工程承包商沈某现金、笔记本电脑等款物,数额达人民币19万余元。
据了解,曹登木酷爱兰花,家中建有雅致的兰室,养有不少名贵的兰花,他也曾“平心静气养兰蕙,修身立德学做人”,但随着他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增大,家中兰花的档次也在不断的上升。而看中他手中权力的人,利用曹登木的爱好,先通过送名贵兰花,一步步瓦解了曹登木的道德防线,直至后来曹登木面对工程承包商们动辄数万元的现金也照收不误。曹登木的受贿资金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参加兰展、购买兰花,真正能算上是兰心“贿”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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