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0月31日电(记者秦亚洲)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要求提高非在职大学生村干部的生活补贴。新的经济待遇将从今年11月起正式执行。
作为河南省最早选派大学生担任村干部的城市,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平顶山市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其中规定,非在职大学生村干部自2007年11月起实行新的经济待遇,原享受的经济待遇统称为生活补贴,见习期内,按原定经济待遇标准予以发放;见习期满后,大专学历的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定为900元,本科学历的定为1000元、偏远山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在职大学生村干部的职级、编制和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单位按照同职级工作人员一样的标准予以保证。
文件还规定,非在职大学生村干部生活补贴由县(市、区)级财政负担,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此前,非在职大学生村干部的生活补贴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按3∶4∶3的比例分担。
从2003年至今,平顶山市已经分三批共选拔了2637名大学生到农村担任村干部。2006年初,平顶山市实现了每个行政村1名大学生村干部的目标。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