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针对白礁(PedraBranca)及附近两个礁岛,即中岩礁(MiddleRocks)和南礁(SouthLedge)的主权归属问题,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仲裁一案,已定下星期开庭聆讯,历时三个星期。
国际法院定于11月6日至23日在海牙的和平宫(Peace Palace)审理这起新马两国人民都非常关注的领土纷争。
据法院网站所发出的通告,双方在聆讯期间将各自做两轮的口头陈词。新加坡代表将率先从6日起作四天的口头陈词,马国代表则从13日起用四天的时间陈词。休息三天后,再由双方代表做第二轮陈词,各有两天时间。
新马两国外交部长是在2003年2月6日签署特别协定,同意把白礁主权争执提交国际法院仲裁。在两国政府互换批准文件之后,这份特别协定便具约束力。两国之后按照特别协定的条文,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1月间,三次向国际法院提呈各自的书面陈词。
新加坡外交部文告宣布,率领新加坡代表团远赴海牙陈词的是自1979年马国开始索讨白礁主权以来,便处理这个课题的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律政部长贾古玛教授,成员包括自担任总检察长期间就紧密跟进白礁主权纠纷的大法官陈锡强、总检察长赵锡燊、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及高级官员。许教授也是这起仲裁案的新方代理人。
此外,政府也聘请了国际律师团及地图专家协助。他们是在英国牛津大学执教的女皇律师布朗利(IanBrownlie)、法国巴黎第十大学的国际法教授佩莱(AlainPellet)、在巴黎执业的专攻国界与领土纠纷问题的律师邦迪(RodmanBundy)及律师兼地图专家马林托皮(LorettaMalintoppi)。
白礁距离樟宜以东约40公里,面积相当于一个足球场大小,两端的长度只有137公尺。在过去150年,新加坡在没有任何国家反对的情况下,一直都对白礁行使主权及负责管理岛上的霍士堡灯塔(HorsburghLighthouse),而马国在1979年之前出版的地图,也都把它标为新加坡领土。
马国是在1979年才单方面在所出版的新地图上宣称白礁为其领土,并开始索讨这个它称为PulauBatuPutih的礁岛的主权。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根据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设立的主要国际司法机关。它是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之中,唯一设在纽约以外的。和平宫位于海牙市中心,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公法图书馆之一。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职能,即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它提交的法律争端,以及针对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法院的15名法官是透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九年。为了确保法院的组成有一定的延续性,15名法官的任期不会同时届满,而是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根据均衡分配的原则,国际法院也不准有两名法官为同个国家的国民。
聆审团一般是由国际法院的全体15名法官组成,但是由于新马两国在国际法院都没有人选担任法官,因此双方都各自委任一人为临时法官,一起参与聆审。由于这起争执同当年代表大不列颠帝国扩大其帝国版图的东印度公司所签署的多项协定有关联,因此新加坡在委任临时法官时,就物色了一名了解英国殖民制度的法律专家。据知,这名人选是曾在1987年至2006年受委为联合国属下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的印度籍国际法专家劳巫(P.S.Rao)。
按照国际法院的规章,法院院长一般将担任聆审团主席,不过现任院长英国籍法官希金斯(RosalynHiggins)因曾针对白礁主权纠纷为新加坡提供咨询,因此她在上个月已主动要求退出聆讯,转而由副院长哈索内(Al-Khasawneh)出任主席,使得聆审团人数比原本的17名法官少了一名。
国际法院对仲裁案的裁决,是以多数票决胜负。它不会在聆讯后立即下判,估计聆审团需要6至9个月时间研究,才会作出裁决。新马两国已同意遵守在特别协定中所作的承诺,将接受国际法院的任何裁决,不会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