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能够靠双手挣钱养活自己了,就把这个(低保)留给那些更困难的人吧。”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刘立(化名),因身无长技,出狱后面临种种生存困境而自暴自弃,甚至曾萌生过为吃饭重回监狱的荒唐想法。后来在帮教人员的积极开导和全力帮助之下,从一个靠低保勉强度日的闲散人员变成了工厂里的技术能手,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1983年的冬天,刚刚19岁的刘立因一念之差犯下了流氓罪,因时值国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期间,刘立为自己的轻率和冲动付出了代价,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被押送到新疆服刑。直到1999年,刘立才因病保外就医,回到了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
在监狱里服刑了16年,刘立对监狱外的一切都十分陌生,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掌握任何可以维持生计的技能,基本的穿衣吃饭都成了问题。“也曾经出去找过活干,但是人家都觉得我是个刑期未满的重刑犯人,根本不信任我,周围的人也瞧不起我。”刘立回忆自己刚出狱谋生的那一段日子时,语气十分沉重。
在这样的生活压力下,刘立的情绪很不稳定,经常借酒浇愁,常为了琐碎的生活细节而到社区街道寻衅滋事。“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有过这样的念头,干脆还回监狱里算了,毕竟还能吃饱穿暖,也不用顶着那些鄙视的眼神了……”那时的刘立已经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自暴自弃的生活态度让周围的人十分担心。
2000年8月,旅顺口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到街道检查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和矫正帮教情况,刘立的状况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通过和刘立所在街道、社区主管人员的沟通交流,旅顺口区检察院开始尝试建立提高帮教针对性和工作效率的四级帮教管理机构,而刘立便被定为了首批试点工作帮教对象之一。
这种特殊的机构是指区、街道、社区和村设置专门的帮教小组,将辖区监外执行犯逐一登记建档,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帮监外罪犯提高自行谋生能力,创造利于其重新融入社会的条件。刘立所在街道的干部们主动帮他联系工作单位,试图让他靠自己的双手吃饭。
但是最初由于刘立本人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干一些拼体力的简单劳动,工作积极性不高,大多只干了一两个月就被厂家辞退,这种情况持续了三年多。不过,帮教小组没有气馁,为了保证他的基本生存,社区帮他申请了生活最低保障金。
2005年,旅顺口区一家民营铝合金门窗厂的王厂长得知了刘立的情况,决定让他到自己的厂子里学点简单的技术,并表示可以配合帮教小组,对刘立的身份予以保密,以期给他一个宽松的环境发挥能力。当年5月,刘立便高高兴兴地上了班。
在这个企业里,刘立的工作热情被调动起来,不但能够顺利完成分内的工作任务,还开始主动研究技术细节。几个月后,王厂长为刘立提高了薪资水平,还给他提供了宿舍,包吃包住。“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干活挣钱了,每一口饭都吃得踏实。”刘立的快乐溢于言表。
今年以来,刘立已经逐渐成为厂内少数掌握复杂加工技术的“能手”,生活的动力让他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开始愿意和人交流、主动接触社会新事物。就在一周前,刘立再次得到了厂方的表彰奖励。这次,他将一个考虑已久的愿望付诸实践:退掉自己的低保。“我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政府的这些帮助也不好意思再拿。”刘立这样解释自己的做法。
据旅顺口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官魏忠来介绍,旅顺口区自2001年起开始设立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改造委员会,在辖区内推广帮教的四级管理机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体制不是只停留在"管"住他们(监外执行犯),而是帮助他们提高"造血"功能,让他们自力更生,从而从根本上降低再犯罪率。”魏忠来说,2004年辽宁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这种模式,并冠名为“旅顺经验”。目前,整个旅顺口区已经创造了连续8年本地监外服刑人员脱管率为“零”的出色成绩。“没有帮教人员的帮助,我一定不会有今天的生活。”刘立的话似乎更能有力地证实“旅顺经验”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