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铎思)福建省统计局10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年1~9月全省统计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共检查统计调查单位3391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860个,立案处理的统计违法案件684起。其中,处以罚款的336起,罚款总额98.95万元。
据悉,统计违法主要表现在瞒报统计资料、虚报统计资料、拒报和屡次迟报统计资料、伪造统计资料和毁弃原始资料等几个方面。发布会通报了企业违法情况,其中福建泉工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6年共瞒报工业产品主营业务收入14640万元,永安市宏博纺织有限公司虚报2007年1~4月累计完成投资额1530万元。
有关人士表示,统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在于立法滞后,处罚力度不大,预期得到的利益与违法成本低差距大。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而一些地方领导存在不正确的政绩观,置统计法律法规于不顾,盲目追求和攀比增长速度,导致存在“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现象。
福建省统计局副局长林文芳称,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采取统计巡查、监督检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有关地区和单位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