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伯平)西安市人事局近日出台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方案,简化办事程序,高校毕业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等6类人才在自主创业时将获更多优惠政策支持。
高校毕业生 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 在西安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审核后,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入人才库。
其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财政部门发给一次性辞职金 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辞职。经批准辞职的,由财政部门发给一次性辞职金,工龄在5年以下的发给5万元,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发给8万元,工龄满10年以上的发给12万元。辞职人员在12个月内被国有、非国有单位招聘,工龄可连续计算,超过12个月(不含12个月)的按前后合并减去中间的办法计算为连续工龄。
对组织选派到企业挂职帮扶的人员,工资福利正常晋升和发放,保留公务员身份和人事关系。对个人申请到企业帮扶的人员,3年内其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和发放,工龄连续计算。3年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公职。
离退休人员 帮助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困难 支持和鼓励离退休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领办创办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专长,积极参与创业,政府协调帮助解决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 允许技术人员兼职兼业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资金、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经营和收益分配。允许其兼职兼业。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可提前一年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在本单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中,可作为工作业绩。
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以及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在职称晋升中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并免外语考试。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职称外语考试。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3年内免缴营业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随调家属,3年内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企业,根据安置人数比例,3年内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为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军队转业干部创业鼓励资金加以扶持和奖励。
留学回国人员 最高获100万有偿资金投入 留学回国人员开办高技术企业在开拓产品市场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规定给予最高金额为10万元的补贴。被认定为优秀留学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开办的企业,按照风险投资运作机制,给予最高为100万元的有偿资金投入。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开办的企业,可给予金额最高为10万元的房租补贴。实施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每年推荐一批留学人员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10万元的经费资助。留学人员在创业过程中,需要聘请外国专家的,帮助其申报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列入计划的,给予每名外国专家3万元的资助。
(责任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