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伯平)昨日,西安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出台了进一步推进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支持、鼓励全民创业。据了解,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时,如果资金不足,也可凭《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 凡本人户口在西安市辖区内,年龄小于60岁,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复员转业退役证》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其他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仅限于城六区、三个开发区范围内,符合撤村转户条件转为城镇居民且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在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时需要流动资金和开办经费,均可申请贷款。
贷款额度一般为2-3万元,期限一般为2年。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多15人,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下岗失业人员凡从事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外的经营项目,可享受50%贴息和全额贴息的优惠政策。
申请贷款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有贷款项目及可行分析和实施计划;参加过创业培训并且有与实施项目相应的经营能力;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有固定经营场所。
恶意骗贷 社区张榜公布 贷款程序为:贷款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金融机构核贷。
此外,凡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据介绍,如果贷款人恶意骗贷、蓄意逃贷,将会受到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取消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资格;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张榜公布;经办银行建立其不良信誉记录;由债权人起诉至法院依法向借款人追偿等措施惩罚。
(责任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