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然气按新价收费时间未定
试用价但具体操作有关部门还未列时间表
时报讯 (记者 孙雯 见习记者 赵安然)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广东省物价局目前已经批复广州市天然气每平米3.45元的试用价,将经广州市政府批示后实施,但实施时间还不确定。
新气价本月1日施行?
昨日,家住五羊新城的一名市民向记者反映,前日下午2时许,广州市煤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到他家里抄表,并口头通知所有住户,此阶段的抄表到昨日结束,从11月1日起,市煤气公司对住户启用新的天然气(试用)价格,即3.45元/?詄。
记者以市民身份拨通了市煤气热线电话83962222,接线人员告诉记者,并没有施行3.45元/?詄的天然气定价,目前还是按照2.5元/?詄的老价格施行。广州市煤气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并未接到任何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对天然气价格定为3.45元/?詄。而对于物价部门所说的天然气价格需要由煤气公司向物价部门申请,该负责人表示,煤气公司并没有权利对天然气进行定价,也不太清楚煤气公司向物价部门提出了3.45元/?詄的定价要求。
3.45元/?詄抵过瓶装气
有热心市民按照热值算了一笔账,管道气的热值是6500卡,价格为2.5元/?詄,一个月约使用40?詄,开销在100元左右,而天然气的热值是9400卡左右,按照这个比率,天然气价格应不高于3.61元/?詄。
不过业内人士则表示由于天然气热值与现行的瓶装液化气、管道气有所不同,因此价格也不好直接对比,应该是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入广州范围内的管网建设和维护费用、利润、税金、人员开支等支出后得出的。比如佛山已制定天然气试用价为3.85元/?詄,就是由于输送线路、管网长度等与广州存在差异。
定价未公布不能实施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马壮昌昨日表示,省物价局确实已于前段时间作出了批复,经过核算,审批的广州市天然气试行价中居民用气为3.45元/?詄,但具体如何执行还要广州市政府自己确定后才能公布。同时,马壮昌表示,目前广东省内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深圳、东莞、佛山、广州四地,都为临时销售价,试行期都为一年。
“绝不会不公布价格就直接向用户收费。”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林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物价局根本没有公布新的天然气定价,也不可能现在开始执行。他解释,虽然省物价局是对定价作出批复,但具体操作仍未最后敲定,例如新老用户的衔接、市内各区县的定价标准、民用和商业用气的价格标准、相关优惠政策等,都必须经过周全考虑,订立实施细则,再报广州市政府审批。同时,该负责人表示,近期市煤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抄表只是为了执行新收费政策作准备,并不意味着从11月1日起已开始收费。吴林波还表示,具体实施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必须按照市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执行。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天然气的定价方案仍在审批流程中,市政府近期将作出审核和批示,市政府有批示后,会发文并公示价格,届时将会由市物价局对外公布后再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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