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小钟实习生莫卓俊)随着年末消费旺季的来临,广州不少市民都反映,现在找零钱比以前更难了。近段时间,广州出现了多家超市以糖果、果冻、口香糖之类的小食品代替零钱找赎给顾客,有的超市甚至以米糠找赎,这些行为遭到了广州市民的投拆。
对此,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商场不得用其他实物代替货币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那么,商场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广州市政协委员文阳律师指出,商场如果是在顾客购物后强制实行“以物找赎”便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法》的行为,顾客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如果商场在事前作了“提前告知”的公示牌,而消费者又接受这种做法的话,该行为便属于买卖双方在平等交易前提下建立新的买卖关系的行为。法律对此并没有实行绝对的禁止。
一些超市的负责人表示,实行以物代替找零的做法是无奈之举,特别是在银行小额硬币尤其是1角硬币极为紧缺的情况下,超市不得不用等额的商品,比如糖果、果冻、口香糖之类的小食品,代替5角钱以下的小额硬币支付。
对此,银行方面人士称,硬币“沉淀”现象严重与回笼渠道不畅是造成硬币局部供应偏紧的重要原因。在回笼渠道上,现在各银行基本上只能依靠公交车投币来实现硬币回笼,而促使居民主动使用硬币、零钱的渠道不多,再者许多居民“嫌麻烦”,懒于将零散硬币存到银行。据悉,1元、5角等小额零钞进入市场后,很少再返回银行系统,损耗很大。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工作人员则表示,国家对辅币的储备是充足的。商家若需要数额比较大的辅币,可以向附近的各家商业银行支行提出请求,让工作人员帮助搜集,但周期通常需要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