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与人合伙开酒店,先后从他人手中诈骗钱财20万元。近日,李某被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现年28岁的李某系通城县大坪乡人,今年4月,李某通过同学认识了吴某,随后两次以给妻子办航空代理等名义向吴某借款2万元。
后来李某约吴某一起吃饭,席间李某谎称自己是深圳某酒店的老板,占酒店80%的股份,现在酒店生意很好,想再开一家分店,问吴某是否有意合作。为假戏真演,过了几天,李某还领着吴某到深圳一工业区看了店址,其实这个地方李某根本没有承租。李某要求吴某投资30万元,开业前支付20万元。于是,吴某分三次汇给李某18万元,李某给吴某打了一张20万元的收条。之后,吴某经常询问酒店的装修情况,李某都谎称消防、环保手续难办,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吴某只好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