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经济权益
———二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关注民生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这充分表明,党中央把切实改善民生问题放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位置,既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工会组织更好地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指明了努力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各级工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对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提出的新课题,坚持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职工群众劳动经济权益的实现和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工会维权帮扶机制,把维护广大职工的经济权益的工作落在实处。
切实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必须深刻理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工会贯彻科学发展观,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的考量依据,着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履行党和职工群众赋予的维护职责方面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切实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必须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各级工会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和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进一步健全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水平,巩固维权成效。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重组改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困难职工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护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切实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必须通过加强源头参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在劳动就业方面,要推动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监督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要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力推动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的起点上维护好职工的权益。在收入分配方面,要推动政府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要约行动,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协商共决机制,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增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在社会保障方面,要配合有关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加强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体系建设,督促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在资产处置过程中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权利。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实施安康工程,强化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减少和避免职业危害和重大事故的发生。要发挥工会的特点与优势,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金秋助学等活动,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职工,特别是生活困难职工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