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防止二手房交易税的负面效应
■记者观察■实习生 戎娜
2007年以来,房地产价格一路走高,市场整体处于不稳定状态。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社会保障类住房,因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效应尚未完全释放,市场作用力不明显。
目前,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等城区内二手房价格已超过10000元/平方米,某些繁华地段二手房价格甚至超过同区域新楼盘单价。来自北京市几家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的调查结果,房屋面积小、总购价相对较低、居住成本低等因素是北京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的主要原因。
但是,由于供求关系的基本原因,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二手房交易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本应由卖家承担的交易成本,往往由买方全部承担了。对此,买家颇多怨言。
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转让建筑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99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征收个人所得税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说明。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2006年以来,国家对二手房交易市场进行密集的宏观调控调控,税收是重要手段。营业税全额征收年限从两年改为五年,强调征收个人所得税,北京开征土地增值税,等等,一系列税收措施都集中在交易环节,并偏重于房产交易的卖方。
从实际效果来看,国家放宽营业税的年限及强调执行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二手方交易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税收措施的两面性形成的另一个结果是,新调整后的税收措施也成为了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集中在交易环节的税收措施实际上是冷冻了市场的活跃程度,集中需求管理的政策对供给的推动没有效用。
同时,自主性需求占据房产需求主体的现实,决定了房产需求也同样显示出相当程度的刚性。最终,房产供需结构性矛盾并没有得到解决。在房产供求基本面的支撑下,房价不可能稳定甚至下降。刚性需求的存在,足以让增加的税收成本从出售者手中转嫁到购买者手中,变相推动了房价的上涨。
刚性需求大,房子就好卖,于是,卖方就会把税费转移到买方身上,加大了买房人的压力。原本是为了调控房价,而结果却与此背道而驰,变成了套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上的一个枷锁。
因此,不能单纯依靠税收政策调控房价。税收难以独木撑天,不应对课税效果有过高的估计。调控房价的关键在于改善房产市场的供求状况。政府应尽可能多地提供廉租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社会保障类住房,使部分人可以退出房产交易市场。此外,提高商品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增加房屋拥有者的税负,使那些以投资或投机为目的、保有型住房成本增加,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炒房”行为。同时,房地产市场应打击房地产领域的囤积居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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