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晖从检19年,在公诉席上干了15年。资历不深,却誉满三湘乃至全国。“执法是否公正,公道自在民心”,这是王东晖与公诉科干警经常谈及的话题,也是王东晖最大的执法追求。
她主办各种刑事案件400多件,协助办理起诉案400多件,所办案件大部分是大要案、疑难案件,其中被法院判死刑的占30%以上。无论是主办还是协办案件,无一错案和瑕疵案件。
在她的带领下,全市公诉系统先后有9人获得全国、全省“十佳”和优秀公诉人称号,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三届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湘潭市检察机关届届榜上有名。
15年来,她工作表现突出,执法效果显著,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巾帼建功标兵”、“当代湖南青年女杰”、“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十行百佳”优秀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2002年2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中国优秀检察官”等称号。经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选举,成为党的十七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