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二审开庭审理后公开宣判 新快报讯(钟欣)昨天,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肃临夏“12.11”持枪抢劫杀人案二审开庭审理后,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据此前甘肃临夏警方向媒体通报,2006年5月30日刑满释放人员朱建林与蒋志强、朱建民、孟繁军密谋抢劫时,朱建林谎称法官陈某家有“千万家产”,鼓动同伙抢劫。
同年,12月11日,朱建林等三人进入陈某家,持枪将陈某及其妻、孙子、保姆四人杀害后实施抢劫。
今年3月,被告人孟繁军在实施盗窃时被警方发现围捕,畏罪自杀。4月初,朱建林将其所持的杀害陈某等人的一支仿“六四”式自制手枪、一支消声器及子弹十二发交由被告人宗杰保管,后被警方查获。
9月18日,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朱建林、蒋志强死刑;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朱建民有期徒刑十年;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宗杰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判决朱建林、蒋志强、朱建民三人承担被害人亲属有关损失35万余元,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