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实习生黄迪)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卫生局获悉,西安市参合农民住院报销补偿起付线确定,市级定点的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人·次,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500元/人·次。
住院补偿起付线就是老百姓俗称的住院门槛费,参合农民在住院治疗时首先要支付这部分钱,住院费用超过这条线才能按照新农合的规定比例报销。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安市新农合管理工作,提高农民受益水平,逐步扩大农民受益面。西安市新农合补偿模式为大病统筹与家庭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即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对住院和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进行补偿;设立家庭账户基金,对门诊费用进行补偿或支付住院医药费用的自付部分。
住院补偿起付线:乡镇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50元/人·次,区县境内的区县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人·次,区县外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市级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500元/人·次,市级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0元/人·次,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500元/人·次。
西安市新农合报销的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万元。对于确有困难的家庭,可按照《西安市农村医疗救助办法》申请医疗救助。
参合农民急诊应尽量选择各地各级新农合定点医院,确因急诊在非定点医院就诊,应在住院一定期限内向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电话备案。报销时须提供急诊证明,就诊医院等级证明补偿办法为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为500元/人·次,三级及以上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人·次,按照此起付线和非单病种补偿比例进行计算后,按70%给予补偿。
在西安市以外务工居住的患者,应选择该地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住院一定期限内向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电话备案,报销时须提供务工、居住证明和就诊医院等级证明,以及就诊医院新农合定点证明(由该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补偿办法:建议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人·次,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0元/人·次;按照此起付线和非单病种补偿比例进行计算后,按70%给予补偿。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