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中元 通讯员/交宣)日前,驾驶人李某兴高采烈地来到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恢复业务”(也称“驾证恢复业务”)。驾驶证的“死而复生”让李某笑得合不拢嘴,“这个业务挺便民的!”临走时李某又对记者补充了一句。
记者从广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年5月份开始办理的“驾驶证恢复业务”被认为是解决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问题的好方法,群众对此反映非常热烈(已有22830人办理),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原定10月31日后停止办理的该项业务又延长至2008年5月31日,车辆管理所再次提醒符合恢复条件的驾驶人要尽快办理“驾驶证恢复业务”(仍有32473人未办理)。
广州市交警支队介绍,给予办理恢复的驾驶证范围为:1.2004年5月1日后,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包括系统注销和注销),尚未重新申请初学业务的驾驶证。
2.2004年5月1日后,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已经重新申请初学业务尚未办结的驾驶证。
3.2004年5月1日后,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已经重新申请初学业务并已办结的驾驶证。因逾期未办理换证被注销的驾驶证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