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祥生通讯员袁晴)先是伪造“反恐”办公室的公章,又伪造“反恐”办公室的公函,而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帮几位朋友免除交通违章处罚。11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一审依法判处史立刚有期徒刑一年。
史立刚是宁波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聘用驾驶员。因为在交警支队工作,所以时常有司机朋友托他帮忙说情,以免除交通违章处罚。因为找上门来的人实在太多,而史立刚又没有那么大的“能力”,这让他十分为难。
今年5月的一天,史立刚花70元钱,找人伪造了一枚“宁波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印章。此后,史立刚使用这枚假印章,先后伪造了3份反恐怖办公室与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工作函,内容以“反恐打黑”工作需要为由,为12辆小型汽车请求免除交通违章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