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河南南阳交警王斌,下班后遇到一个歹徒抢劫一位女士,猛追数百米后,王斌在一位便衣警察配合下将歹徒擒获;事后,王斌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 并获得2000元奖金。但当地群众认为警察抓歹徒不应认定见义勇为,警察抓贼是履行职责,如果算见义勇为,恐怕奖金都不够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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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朱付新/文图
南阳市一名交警,下班后去储蓄所取钱,没想到钱没来得及取,反倒抓了个抢包的贼。昨天,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这名交警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给予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
市民在称赞这名交警有勇有谋的同时,质疑也随之来了:警察抓贼也算见义勇为吗?对警察“见义勇为”的定性依据是什么?
【事发突然】
等红灯时上来个歹徒
11月6日上午9点左右,南阳市民李女士听着音乐,开着轿车在南阳市城区悠闲行进,行至中州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时,李女士停车等候红灯,突然,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拉开车门,一屁股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
李女士当即意识到遭遇抢劫了,装作很害怕,慢慢将车向路边靠,然后趁歹徒不注意,一把拉开车门跳了下去,边跑边大声喊“有人抢劫了”。歹徒见势不妙,跟着跳下车疯狂逃窜。无人驾驶的汽车滑行了一段后,撞到了路边的花坛上。
李女士的呼救声引起了附近市民的注意,这其中包括争议的主角——南阳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斌。
【擒获歹徒】
铁锹逼掉歹徒的刀
当时的王斌,刚下了高峰岗,正在一家储蓄所取款,听到李女士的喊声,放下手中没填写完的取款单据,循声跑去。
目击了事件全程的李先生说,王斌当时穿着警服,抢劫的那个男子一看有警察追来,挥舞着手中的尖刀,拼命往路边的小巷逃窜。“不巧”的是,歹徒逃跑的途中撞倒了一位过路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父亲拉住了歹徒。就在这个时候,王斌追上了歹徒。
为防止歹徒行凶,王斌顺手从路边捡了一块石头,呵斥对方放下凶器,歹徒与他对峙了一会儿,随后又拔腿往一个小道内钻,王斌从附近一个建筑工地抄起一把铁锹继续追赶,大约又追了200米,王斌再次把歹徒当面拦住。“把刀放下!”王斌再次呵斥对方放下武器。歹徒把手中的刀扔进了附近一家住户院内。王斌立即冲上前去,和随后赶到的另一位便衣民警把歹徒摁住。随后,南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将歹徒带走。
据查,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今年48岁,家住南阳城区。当日下午,他被依法拘留。
【得到嘉奖】
被奖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
昨天,南阳当地媒体以《交警猛追数百米 赤手勇擒持刀贼》为题,报道了王斌当街擒获歹徒的事迹。
昨天上午11时许,南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一行,来到了王斌工作的单位,为王斌送上了鲜花。同时,王斌还被南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奖励他2000元见义勇为奖金。
王建民称赞说,警察是有分工的,但作为一名交通警察,王斌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犯罪嫌疑人威胁时,首先想到的是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能立刻想到人民警察的天职就是要打击犯罪,这说明王斌同志的思想境界是很高的。
王建民还说,现在全社会都在提倡见义勇为,但在提倡见义勇为的同时,不提倡蛮干和无谓的牺牲。王斌同志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有勇有谋,这是难能可贵的。希望广大民警同志和人民群众在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时,一定要讲究策略,保护好自己,以最小的代价抓获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南阳市交警支队党委已号召全市交警向王斌学习,并打算为他请立个人二等功。王斌本人也对事件发表了评价:听到了群众的呼救,又看到了歹徒逃窜,“我是警察,我不追谁追?”
【市民质疑】警察抓贼咋能算见义勇为
群众被抢,歹徒被抓,警察受到嘉奖……这一切,看似一个有着完美结局的电影,但事情仿佛还没结束。
就在昨天王斌受到嘉奖不久,一位姓陈的读者就给记者打来电话发表看法:这名交警很有责任心和正义感,他不及时出现,歹徒很可能现在仍逍遥法外,这值得肯定。但他作为一名警察,职责就是打击犯罪。王斌抓贼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罢了,怎么能叫做“见义勇为”呢?“照这样推理,如果警察抓个歹徒都要奖励见义勇为基金,那得多少钱发啊?”
与这位读者持相同观点的人,不在少数。记者在接到电话后进行了街头随机调查,20名市民有14名认为将警察抓贼认定为见义勇为“让人感觉别扭”。
市民韩女士说,环卫工人的义务是保持环境清洁,邮递员要确保把每一封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而警察就是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职业要求。现在有些部门只不过做了自己该做的事,群众就给他们写感谢信、送锦旗,给人造成了一种误解!“警察抓歹徒是分内事,要评见义勇为,也应该算到那些协助抓获歹徒的群众头上!”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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