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六年前“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二十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五年。服刑期间,其哥为监狱配备取暖锅炉,被冠以“技术革新”之名,服刑三年即告出狱。今年7月,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查处之下,刘文义再次被捕,吉林省高院的四名重要法官被查。 |
吉林高院大门 本报记者 丁补之/图 |
黑老大蹊跷减刑出狱 吉林高院四法官被查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丁补之 发自长春
六年前“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在初审时获刑二十年,但几经司法来回后,最终仅判刑五年,而且因在监狱进行“技术革新”,服刑三年即告出狱。
今年7月,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之下,刘文义再次被捕,相关律师、法官和监狱管理人员因涉嫌介绍贿赂和受贿被查。
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合镇胜利村,梅河监狱所在地。
三年前的12月,一场大雪过后,半夜气温急转而下,寒意浸骨。突然响起一阵鞭炮声,惹得村子里一阵鸡鸣狗吠。
在监狱煤矿轮值零点班的村民老张,看到一幕从未见过的大场面:奔驰、宝马等三十多辆小车在监狱门口排成长队,一直接续到村口。起初,老张以为来了什么大人物,后来才得知,原来这些车辆只是来迎接一名叫“刘老五”的犯人出狱。
刘文义,绰号“刘老五”,被指控为吉林省辽源市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2001年9月,在吉林省打黑除恶行动中,该组织被剪除,主犯刘文义一审被判20年,其时辽源各界无不拍手称快。
蹊跷的是,该案重审以及上诉、申诉后的审理中,刘文义刑期一改再改,由20年减至15年、10年,最后仅获刑5年。更令人吃惊的是,2004年底,刘文义竟然又出现在辽源街头——他在狱中通过“技术革新”获得减刑,只呆了三年便提前获得自由。
今年7月,吉林省委的一份批示,放在了该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案头。
刘文义蹊跷减刑,经举报后受到高层重视。在中纪委督办、吉林省纪委统一查处下,8月初,刘文义在河南洛阳被吉林警方抓获。
随着刘文义再度被抓,包括其原辩护律师在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宋翔、刑三庭副庭长刘建伟、审判监督庭法官于承烈与刑三庭法官李永军应声落马,并牵出一起监狱丑闻。
吉林省检察院知情人士透露,此减刑事件背后玄机,是相关司法人士鬻刑之事实。
“辽源打黑第一案”
11月5日,辽源市公安局局长任剑波对南方周末记者证实,该案是由吉林省纪委在统一查处。
此番案发,缘于6年前的一桩旧案,当时此案颇为轰动,被称为“辽源打黑第一案”。
刘文义,现年40岁,辽源市龙山区福街镇人。记者在当地探访,街坊谈起他仍不住摇头。据介绍,刘家共有兄弟五人,刘文义排行最末。从中学起,刘文义便和邻居李丙源(绰号五丙子)等多人一起聚众闹事,在当地颇有恶名。
司法记录表明,因犯有流氓罪,1985年,18岁的刘文义即被辽源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0年释放后,又因流氓罪在1994年被辽源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三年。
辽源市公安部门一份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刘文义伙同他人多次滋事,很快在当地闯出名声。为争夺“黑道”老大地位,刘文义纠集二十多人,与当地以边万国为首的另一派势力持枪械斗。后边万国在拒捕时被公安机关击毙。由此,刘文义确定了当地“黑老大”的地位。
公安机关称,在该组织内部,刘文义自称“老大”,负责组织、领导以及幕后策划,其成员包括其二哥刘文财、三哥刘文武、四哥刘文章及号称“辽源第一杀手”的薛克华等人。
1999年7月,在东辽县辽河镇某村开采煤矿时,刘文义以邻矿开采过界为由,勒索邻矿业主唐某9万多元。之后,更是凭借势力将唐某的煤矿据为己有,成为其经济来源之一。
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刘老五以其势力控制辽源商界,其三哥刘文武则颇有经济头脑,刘氏兄弟互为依托,“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一些正常渠道无法解决的矛盾和经济纠纷,只要托到刘老三处,事情往往水到渠成,事后则免不了奉上酬劳。
2001年9月前后,在全国打黑除恶的大形势下,辽源警方一举打掉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刘文义及组织成员共23名。警方称,该组织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强奸等犯罪行为,作案35起,致伤十多人。
时至今日,在吉林省公安厅网站上,一篇名为《辽源市公安机关摧毁以刘文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仍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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