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董峻)农业部有关负责人8日说,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7日经公开审理,对江陵县高致病性蓝耳病假疫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伪劣兽药罪判处被告人查红波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王亚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姜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经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本案被告人查红波伙同王亚斌、姜斌等人,购进合法厂家的猪瘟活疫苗。通过更换标签假冒“猪蓝耳病变异株活疫苗”,向江陵县众大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加价出售牟取暴利。由于该疫苗不具备预防和治疗猪蓝耳病的功效,导致众大公司死亡生猪509头,使众大公司遭受损失328250元。被告人查红波、王亚斌、姜斌销售明知是假冒的兽药,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兽药罪。本案另一主要涉案人员,江陵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副站长刘文,已于10月25日由江陵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立案调查。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农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行为,成功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仍有个别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对此,农业部和各级兽药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等部门,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各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兽药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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