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崔亮)湖南人廖震宇面对家庭琐事不能正确处理,千里持刀来京欲杀死妻子泄愤。记者今天获悉,廖震宇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廖震宇与妻子于2005年结婚在京生活。根据廖震宇事后交代,由于妻子生了一个女孩,他心中不满意,就经常因琐事吵架。
2007年年初,他回到湖南找工作,根据当地的风俗,他母亲要过60大寿,廖震宇希望妻子回湖南,一家人好团聚。但他妻子却说不回去,并和廖震宇在电话里发生争吵。2007年1月7日,廖震宇给姐姐留了一份遗书,希望姐姐替自己照顾好母亲。之后,廖震宇携带棒球棍、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从湖南回到北京,并找到妻子的住所,他妻子发现廖震宇神色不对,随即报警。
庭审中,廖震宇和他的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他涉嫌故意杀人予以否认。廖震宇承认自己确实因为妻子不回家从而产生要将妻子杀死的想法,但在来北京的火车上,由于家人不断发短信开导他,使他感受到了温暖,所以来北京后已经放弃了杀死妻子的想法,当时找妻子就是想和她多谈谈。
昌平法院认为,廖震宇因家庭琐事不能正确处理,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较轻,鉴于廖震宇在着手实行犯罪中,因被害人报警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