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5日讯
“我最大的遗憾是杀了自己的堂兄”、“只能怪我一时冲动”……因为不满堂兄和老婆的奸情,从安徽来东莞打工的葛冬生一怒之下杀死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兄,并将其分尸抛到排水沟中。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葛冬生杀兄一案作出判决:死刑缓期两年。
发现奸情挥刀杀兄
去年1月,葛冬生从安徽省蒙城县来到东莞市石龙镇,与妻子王某清、堂兄葛某磊一起住在石龙镇西湖社区一所出租屋内。期间,王某清与葛某磊产生奸情,但直到7月,葛冬生才有所发觉。同年10月,妻子承认与葛某磊发生了性关系,有了感情,并说将和葛某磊一起离开石龙一同生活。对于妻子的打算,葛冬生十分恼火。
10月24日11时许,借着一些酒意,葛冬生责骂堂兄葛某磊怎么连自己兄弟的老婆也搞,葛某磊于是一拳头打向葛冬生的胸部。
被打之后,葛冬生十分气愤,便到客厅拿了一把羊角锤,趁葛某磊不备朝其头部砸去。下午3时许,葛冬生将葛某磊的尸体肢解成七块,然后分别装成四袋,抛到附近一条排水沟内。
窜逃时被妻子检举
当晚,葛冬生来到妻子王某清工厂门口接她下班,并告知其自己杀人的事实。据王某清事后回忆,当时丈夫“神情很不稳定,走路两腿发软”。两人回到出租屋后,葛冬生“情绪更加不稳定,躺在床上一直发抖、流泪”。后葛冬生叫妻子不要和其他人讲杀人的事情,还要她和他一起回家,王某清同意了。
10月25日9时许,王某清和葛冬生在买好车票回到出租屋楼下时见到有警察。王某清当时叫葛冬生自首,但葛冬生不同意。于是,王某清就走到警察面前告诉警察,自己丈夫杀了人。
法院判处死缓两年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葛冬生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葛某磊与被告人葛冬生的妻子通奸,对本案的发生有较大的责任,因此,最终判处被告人葛冬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葛维峰、李兰英、葛冰洁、葛天翔人民币133231.64元。
时报记者 龚 萍
对话葛冬生 “没脸面对死者家庭”
在近日的公开审判庭上,记者见到前来旁听的葛冬生的朋友,并得知,葛冬生与自己杀死的堂兄原来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对今天的法庭判决有什么想法?
葛冬生(以下简称葛):很满意。杀了人就要偿命,我不懂法律,我没想到要活在这个世上,我没脸再面对这个家庭。
记:你作案时候的工具是事先准备好的吗?比如割纸刀、钢锯等。
葛:不是事先准备好的,是房间里本来就有的。他拿酒瓶打我,我才那样的。
记:他为什么要打你?
葛:那天我们一起喝酒,说起他和我老婆的事情,他就用酒瓶打了我一下。我喝醉了,如果是清醒的情况下,不一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记:你有没有后悔过?
葛:我很后悔,最大的遗憾和后悔就是杀了我堂哥。
记:听说你和你堂兄从小一起长大?
葛:我们是一起长大的。不管我现在说什么,我说得再好,我堂哥也不在了,我很难过,没想过再活在这个世上。
记: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做对你家里人和你堂兄家里人以后的关系会有什么影响?
葛:看到堂兄的哥哥坐在那里,我很想跟他说声对不起,但也没有用了,走到今天都怪我一时冲动。
记:对你老婆有什么想法?
葛:是她害了我,是她害了我堂哥,是她害了我们两个的感情。
记:听说你有个3岁的儿子,有没有话想对他们说?有没有想过以后他们的生活?
葛:没有话跟老婆孩子说,也不敢想老婆儿子今后怎么生活。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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