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真展示儿子在自首前与父亲的合影 |
万里“追逃”
2007年11月6日下午,下工回到住处的屈国名,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回忆了这段颇不寻常的“追逃”之旅。
屈国名说,从麻城转车到武昌后,他买了一张开往西安的火车站票,在几十个小时的旅途中,他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在西安下火车后,没有出站,屈国名又坐上了开往甘肃平凉的火车。在平凉站下车后,只坐一站公交车,便可直接到屈心武藏身的那个小地方。
现在,屈国名已经记不清那个小地方的地名了。当时来到工地,屈国名惊奇地发现,屈心武正在一群挥汗如雨的农民工中,卖力地干着活。
屈心武在看到父亲屈国名后,脸上露出了惊讶、恐惧的表情,但很快被亲情所带来的喜悦代替。
屈国名轻轻地把屈心武拉到一边,对他说:“孩子,你犯事的公告都寄到家里来了。现在,你跟爸爸回去,还能算自首,以后还有机会重新做人。要是不回去,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警方只要想抓你,就肯定能抓到。”
事实上,一路从广西逃到甘肃的屈心武,在几个月的逃亡过程中,承受的心理压力已经到了极限。
在父亲的劝说下,当天下午,屈心武就答应回浙江自首。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屈国名在接下来的半天时间里,做了两件事:一是在平凉给永康市公安局一位李姓办案警官打电话,告知自己已经和儿子在一起,三天后一定将孩子送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二是在当地的一家照相馆,父子俩照了一张合影,洗了两张带在身上,一张给公安局作证明,另一张带回家去作个纪念。事后证明,这两件事做得极为正确。
做完这些后,屈国名带着屈心武,在一个小饭馆吃了他出门以来的第一顿饭。当天晚上,两人坐上了开往西安的火车。
三天后的8月22日,在跨越9个省市区(甘肃、宁夏、陕西、河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近万公里的旅途后,屈国名父子终于出现在浙江省永康市。
小意外
屈心武的姑父丁茂元在11月7日上午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说,屈国名父子到永康的当天晚上,出了一点小意外。
8月22日晚,屈国名父子在永康下火车后,当即给李警官打电话,称已把屈心武带回永康。但由于过度劳累和心理负担沉重,屈心武患了重感冒,希望在当天晚上先到医院打点滴,第二天一早再到公安局去。这一要求得到了李警官的同意。随后,屈国名带屈心武在永康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卫生院打点滴。之后,丁茂元告诉他们,自己的女儿在当天出生,要屈心武到家里看看孩子再去自首。
就在这时,屈心武的同事给当地警方打电话,称看见屈心武出现在永康。很快,几名警察来到丁茂元家中,将屈心武带到公安局,并于当晚送往永康市看守所。一同赶到永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屈国名和丁茂元,将事情的前后经过向警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找来李警官作证,出示了照片等相关证据。这对后来屈心武被法院认定为自首情节,起了关键性作用。
第二天,屈国名在永康市看守所与儿子屈心武告别。在永康休息几天后,他回到金寨老家,这时,他离家已近半个月了。
“赢”局
2007年1月9日,广受永康市民关注的金水湾持刀抢劫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2月26日,金华中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除一人在逃外,4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其中,屈心武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另外两名同案犯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另一名只参与过一次抢劫、抢劫金额为2000元的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处以罚金4万元。
谈到这一结果,屈心武的辩护律师、浙江省时效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晶莹告诉记者,这是法院在充分考虑了屈心武的自首情节后作出的。她认为,作为同案犯,屈心武参与的8次抢劫,都采用了持刀、用胶带封嘴、威逼受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等恶劣情节,属于从重打击的对象。“如果不是有自首情节,他不可能得到轻判。”
永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徐子健也认为,屈国名劝说屈心武投案自首,是新形势下提倡人性化劝投的结果。犯罪嫌疑人外逃后,由于缺乏线索来源,公安机关往往要动用大量的警力财力进行追逃,追捕一名在逃人员的办案经费平均上万元,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大,成本还在增加。“利用亲情感化的力量,劝说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不仅可以减少公安机关的办案压力,也为改造罪犯使其重回社会,创造了更为和谐的条件。”徐子健说。
情与法的理性胜利
屈国名对儿子屈心武万里“追逃”,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自首获得轻判一事,在其老家金寨县引起了轰动。
在沙河乡罗坪村担任了19年村支书的屈国伦告诉记者,屈国名原本以为,家里出了“逆子”,以后全家会在乡邻面前抬不起头来。但他万里追逃的事情被传开后,当地群众纷纷对这种做法表示赞赏,认为他这样做不仅挽救了孩子,也为其他家长作出了榜样。“他反而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屈国伦说。
沙河乡有800多人,外出务工的人员占到了四分之一,除了老人孩子留守在家外,其他青壮年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近年来,村民在外犯案的事件也出现了两三起,屈国名的做法,对其他人有教育意义,带动作用明显。”屈国伦说。
程晶莹律师说,屈国名事件的标本意义,在于他认识到了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那就是国家法律大于一切,一切违法行为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情与法之间,屈国名的做法取得了“多赢”:一方面,由于他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了解,让儿子获得轻判;另一方面,他利用亲情的感化作用,为司法部门减轻了追逃压力。“这是情与法的理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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