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翻供说“受到威吓” 浙江诸暨:人民监督员评议没发现问题 本报讯 (通讯员林捷)11月5日,浙江省诸暨市法院对该市公路段段长黄国超受贿一案开庭审理。庭上,被告人黄国超当庭翻供,否认所有6项指控,宣称其供述是在威胁恐吓下写就的。
为此,诸暨市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结果证明检察机关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黄国超案休庭后,11月8日,在诸暨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建议下,该院组织11名人民监督员对黄国超受贿案进行评议监督。案件侦查员介绍了黄国超案件的办理情况,案件公诉人介绍了黄国超在公诉阶段以及庭审中的情况,同时向人民监督员出示了该案提押证、执法意见表等书证复印件。随后,侦查人员又回答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人民监督员评议后认为,该院在侦查过程中并不存在连续讯问、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