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女士:就是这盏地灯炸伤女儿。 |
九江6岁女童溜冰莫名伤右眼
●家长认定是景观台地灯爆炸所致 ●地灯经销单位予以否认
8月19日,九江市6岁的小女孩欣欣(化名)在甘棠湖边新建的景观台上溜冰时,眼睛莫名受伤。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目前视力只有0.04。小欣欣的母亲夏女士认定是景观台的地灯爆炸导致女儿眼睛受伤,而经销商则否认此说法,拒绝承担责任。
景观台上传来女孩惨叫
8日,小欣欣的母亲夏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发时的惊心一幕:8月19日晚上,她带着6岁的女儿来到甘棠湖边新建的景观台上溜冰。
索赔路上四处碰壁
夏女士说,事发后,她认为景观台的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便找到九江市园林处。园林处称,他们目前只负责景观台上的绿化等工作,地灯管理权不属于他们,并让她找建设局。找到建设局后,建设局又让他找负责景观台建设项目的九江大城建办公室。大城建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又称,地灯管理权仍在地灯的经销单位,让她找地灯经销单位的负责人,并将负责人的电话提供给夏女士。夏女士与地灯经销单位负责人易某多次联系并提出赔偿时,易某却称,其女儿的眼伤与地灯无关,并称地灯是不可能爆炸的。
经销商:地灯不可能爆炸
8日至9日,记者就夏女士反映的地灯爆炸事件先后采访了九江市园林处和地灯经销商等相关部门。九江市园林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景观台是九江新建的城建项目,尽管景观台的管理权移交给了园林处,但园林处主要负责景观台的绿化等工作。而按相关合同的规定,地灯仍在“质保”期内,地灯的施工单位尚未向他们移交管理权,因此,由地灯引发的纠纷,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随后,记者与地灯经销、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易经理取得联系。对夏女士认定地灯炸伤其女儿眼睛一事,易经理当即否定了这一说法。他说,地灯的功率只有3瓦,散发的热量根本不足以让地灯发生爆炸,而且地灯的外罩是钢化玻璃。退一万步讲,就算地灯爆炸,钢化玻璃也是整体破碎,根本不会有碎片溅到小孩的眼睛里去。
九江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陈副局长表示,如果受伤女童的家长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是景观台的地灯炸伤了孩子的眼睛,建设局可以出面召集双方当事人协调。
受伤女童尚需漫长治疗
夏女士说,受伤的次日凌晨,女儿被送到昌大二附院治疗。其右眼经医院诊断为“角膜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球内异物”,医生当天动手术将眼内的玻璃碴和碎晶体一并取出。但因受伤严重,医生建议尽快到广州眼科医院继续治疗。随后,夏女士又带女儿到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医生提出了两种治疗方案:一是对欣欣受伤的右眼装上人工晶体,进行视力纠正,这种方案费用较低,但治疗过程很漫长,可能要到15至20岁才能恢复视力。第二种方案是如果欣欣的视力纠正效果不理想,必须进行角膜移植,那就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并且需要可供移植的合适眼角膜。
夏女士说,目前,女儿右眼的视力只有0.04。夏女士准备下星期带女儿到南昌给右眼装上人工晶体。如果装上人工晶体纠正视力的效果不好,只能做角膜移植,这样的话,孩子的后期治疗将需一大笔费用。夏女士表示,为了孩子眼睛的康复,她会尽最大努力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讨回公道。□文/图 记者危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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