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转租公房收入要“全部吐出来”》追踪报道
本报讯(记者高铸成通讯员李泓)转租或非法占有政府廉租房、社会微利房的租户,必须全部清退。11月10日,记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深圳已全面启动违规租赁政策性住房的清退工作,清退方案已获深圳市政府批准。
方案规定,违规者必须于本月20日前退房,拒不退出者将交由公安、监察部门处理。政府廉租房的清退工作也由本月10日继续到本月20日。
另外,在清退办法中,清退违规占用政策性出租住房的对象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务员,也包括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
据悉,清退方案的具体内容为:承租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等政策性出租住房的租户在深圳已有一处或多处住房,包括以租户个人名义或其家庭成员名义登记的具有完全产权或者部分产权的住房以及虽未经登记但租户或其家庭成员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承租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等政策性出租住房的租户将承租的政策性出租住房转租或借用给他人,承租多套政策性出租住房;非法占有政策性出租住房;存在上述情形的租户或非法占有人必须退回或搬出其承租或占有的政策性出租住房。
按照方案规定,11月5日前,深圳政策性住房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经过调查,已经将不符合规定的租户及非法占有人名单上报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租户及非法占有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必须在11月20日前退回或搬出其承租或非法占有的住房。11月20日前未退回或搬出其承租或非法占有的住房,其名单将被上报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租户或非法占有人,将由深圳监察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深圳市公安局也将协助政策性出租住房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对非法占有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