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哈尔滨市交警支队的正面回应
本报记者 郭毅
近期有群众对数字城管监控系统抓拍交通违法的合法性、准确性提出质疑,并提出对停车越线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过高的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孙秋实今天向本报记者详解了哈尔滨电子交警。
抓拍合法吗 回应:安装电子交警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由市政府授权
孙秋实说,为提高城市管理功能,2006年哈尔滨市各主要街道、路口安装了150处数字城管电子交警自动抓拍系统,哈尔滨市政府授权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抓拍准不准 回应:只有当交通信号灯处于红灯时,电子交警才供电
关于电子交警自动抓拍的准确率的问题,孙秋实说:电子交警自动抓拍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当交通信号灯处于绿灯或者黄灯时,电子交警自动抓拍系统不供电,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系统是处于自动断电的状态;只有当交通信号灯处于红灯时,系统才自动接电同时完成自动抓拍的工作;当红灯再次变成绿灯时,系统恢复了自动断电的状态。因此,自动抓拍系统是非常准确的。
处罚高不高 回应:对闯红灯与越线停车两种行为应当区别对待
关于对电子交警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过高的问题,孙支队长又说:电子交警自动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的,以及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对上述电子交警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依法分别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罚款200元记2分和罚款50元不记分的处罚,这个处罚尺度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7月1日通过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的。但通过执法实践看,闯红灯与越线停车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违法行为,处罚尺度应当有所区别。目前,我们已把这种情况向省交警总队报告,建议立法机关将越线停车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适当降低。但在批复以前,我们仍必须执行这条法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对越线停车这种违法行为按故意和过失的情节掌握处罚尺度。
送达怎么办 回应:交通违法记录将及时公告,延时超一个月的不再处罚
关于交通违法送达方式问题,支队长孙秋实说:一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免费查询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网站,初步拟定于本月20日正式开通。届时将通过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网站网址和查询方式;二是实行机动车车检地址及通信重新认定制。针对部分车辆所有人地址变更的实际情况,要求车管部门在进行车辆检验和办理车管业务时,对通讯地址进行调整认证;三是实行普通和快传互补的邮递方式,按车辆登记记录发布通知;四是通过在报纸上发表公告的形式告知。这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有效告知措施。我们将于2008年起,每月通过报纸公告交通违法记录,延迟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超过这个期限的视为无效,我们将不再处罚和记录。如10月份的违法行为,必须在11月份以内公告告知,超过11月份视为无效,请机动车驾驶人注意查询。以上告知和查询服务全部对群众免费。
本报哈尔滨11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