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到企业,化解了企业的内部矛盾,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有了企业调解组织,在化解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矛盾同时,还让企业经营者和员工能更多地接受普法教育,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以上是记者日前在广东省东莞市采访时,该市的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对记者说得最多的话。
东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告诉记者,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不断壮大,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突出,是东莞面临的一大问题,而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找到了一条出路。“推行并狠抓企业调解组织”是东莞市人民调解工作的一大亮点。到目前为止,东莞市有调委会1605家,企业调委会占了977家;全市有人民调解员20496名,其中企业调解员有15811名,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达97%。
据东莞市司法局局长彭启尧介绍,东莞市城市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城市第15位。全市年生产总值超过两千亿元,财政年收入总额三百多亿元。在东莞现有的1200万人口中,常住人口只有168万,其余都是流动人口,而上述人口大多数集中在企业。
针对东莞市的具体情况,该市司法局开始尝试在企业内建立调解组织。2001年,第一个企业调解委员会———厚街镇锦孚制衣有限公司调委会建立。之后,陆续在一些条件成熟的企业中成立了调解组织。通过几年的积极探索和尝试证明,企业调解组织在调解民间纠纷、化解劳资矛盾、预防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后,东莞市开始在全市推行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的实施方案》规定:500人以上的企业中成立调解委员会,500人以下的企业成立调解小组,小企业要设调解联络员。各镇(街)还按照要求迅速成立了由镇委副书记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调解组织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凤凰镇新达玩具厂调委会负责人王女士给记者讲述了这么一件事:今年7月,该厂的5名河南籍女工向调委会反映,车间对工资的计算的有问题;湖南籍的车间主管让亲属任管理人员,对某些事情处理不公,还有欺压河南籍员工的现象。接到反映后的第二天,调委会就到车间了解情况。经过大量的调查比对后,调委会将调查结果书面报告给工厂负责人。工厂对车间主管进行了处理,女工反映的情况得到了妥善解决。
“在企业中建立调解组织,不仅化解了企业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还让我们员工更多地学到了法律知识,起到了深入普法的作用。”企业员工范新强对记者如是说。
中日合资、东莞三洋马达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良一对记者说,企业调委会运用各种手段及时化解了大量劳资纠纷和企业矛盾,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为促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们公司这两年的生产经营稳步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更坚定了他们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邓新建 徐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