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于“深圳消费者起诉英特尔产品无中文标志一审部分胜诉”的新闻又有新进展。《每日经济新闻》昨天获悉,尽管一审部分胜诉,但消费者朱先生不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定的由深圳市敖飞科技有限公司向朱先生退还货款285元,英特尔深圳分公司和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一审判决。
11月6日,朱先生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据朱先生介绍,法院已在11月12日准许立案,择日开庭。
《每日经济新闻》联系到了当事人深圳敖飞科技公司的杨小姐。据其介绍,该公司已经接到了法院通知,但对于其他情况还是不发表看法。不过最后杨小姐补充了一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看法院怎么判啦。”而英特尔公关部经理汪洪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没作过多评论,只表示“相信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据悉,朱先生在二审上诉书中同样将英特尔深圳分公司、深圳敖飞科技有限公司、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列为一、二、三被告,共提出了七项上诉请求:依法认定本案盒装cpu产品无中文说明,本案盒装主板产品包装中文产品标识、警示标识、说明书不合法的事实;依法认定被上诉人构成欺诈行为;依法认定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生产商责任;判令被上诉人收回上诉人所购产品,返还购物款995元并以一倍赔偿;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道歉。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