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13日电 (记者邓华宁)刚刚通过的《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将于明年6月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把无锡全市现有的6个饮用水水源和在建的长江饮用水源全部纳入了保护范围,并新增一系列强制性保护措施。
据介绍,新办法增加的强制性措施包括:在建设管理上,增加了禁止新建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项目、禁止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和禁止开辟旅游景区等措施;在经营管理上,增强了禁止销售含磷洗涤用品和禁止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等措施;在其他行为的管理上,增加了禁止直接排放粪便、倾倒垃圾和禁止开山采石及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活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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