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廉租房“以钱代房”引发市民争议
部分市民认为沈阳没有廉租房
“廉租房?好像沈阳现在还没有吧。”11月9日,沈阳市市民李先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最近能从中央级媒体上看到大量关于廉租房的新闻,但沈阳当地新闻里报道廉租房的似乎不多。
在网络上的百度贴吧里,一篇标题为“沈阳有廉租房吗?”的贴子引起沈阳市民的关注,发贴人在羡慕北京人正在使用廉租房的同时,感叹:“真想沈阳也有一个这样的地方。”发贴人的感慨引来十一位网友跟贴。
公开资料显示,从2002年开始,辽宁省已经在沈阳和大连两市进行廉租房工作试点。2004年,沈阳市住宅与房地产处刘处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沈阳市已解决1200户家庭的廉租住房,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市区财政购建投资累计达到9000万元,并按每平方米5角钱收取低租金。
“我不知道沈阳有廉租房,至少现在没有听说,也没有看到哪个房地产项目是主打廉租房的。”平日喜欢读报看新闻的李先生非常肯定地对记者表示,自己认识的朋友中并没有人住在廉租房里,甚至一些人直到去年年底才知道廉租房这个词语。
和李先生一样,接受记者采访的市民普遍认为,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沈阳近年来的廉租房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但在少数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廉租房似乎从来没停过,老百姓的看法和当地媒体的报道为何背道而驰?
没有专职的部门负责管
为了解沈阳廉租房建设的具体情况,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首先致电沈阳市建委,在表明采访意图后,建委工作人员称保障性住房这一块的工作已经从建委分离出去,具体是归房产局还是归划委管他并不清楚。
记者随后致电沈阳市规划委,规划委的工作人员称,规划委并不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具体工作,建议记者采访沈阳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我们并不负责廉租房建设工作,建议您与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联系。”一听到是采访廉租房建设,沈阳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马上将记者推向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然而,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沈阳市还没有廉租房,如果记者要采访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与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联系。
在拨打了十个电话后,记者的采访要求像皮球一样,在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最后被转到沈阳市房产局宣传部。11月2日,记者将采访提纲发给宣传部的工作人员,然而,一直到11月9日,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不能接受记者采访。
“沈阳市的廉租房建设思路并不清晰,政府对这一块并没有明确分工,我曾经打电话咨询廉租房,也是打了很多电话,最后也没有找到市里的主管部门,人家告诉我要问就要找区里的房产局。”李先生对此非常疑惑,他认为廉租房应该有专职的部门负责管理。
租赁住房补贴代替廉租房
为了了解沈阳市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做法,几经周折,记者得到了沈阳市房产局李守东副局长的电话。“沈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得还是可以的。”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当记者询问具体事实时,他建议记者查看相关资料。
在查阅当地媒体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报道后,记者发现一则新闻中提到:“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市政府补贴房建设、为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发放廉租补贴作为为市民办的实事之一。其中,建设政府补贴房更是成为沈阳市解决被拆迁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一项民生工程。沈阳市自2004年以来开始建设政府补贴房,3年来已累计建设完成185万平方米政府补贴房,解决了3.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难题。”
“相比其他省会城市,沈阳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靠前。廉租房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近年来并没有在沈阳建成大量的廉租房。”沈阳市建委负责政策研究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没有建成廉租房小区,但政府采取了租赁性住房补贴的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沈阳市政府相关人士此前也曾表示,沈阳市廉租住房制度是指政府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等其他方式为辅,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群体。
这与公开资料中对廉租房的解释相一致,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租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显然,沈阳市之前的廉租房建设主要集中在第二种形式。
廉租房建设任重道远
“我们正在做廉租房建设的前期调查,目前政府并没有开始建设廉租房。”李守东告诉记者,目前沈阳市政府正在对沈阳居民的收入、居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具体的结果要等到年底才能知道。
“建设廉租房的任务非常重,我们会很负责、很认真地去做。”李守东对记者说。
记者追问:“之前沈阳市在建设廉租房上累积的问题太多,是否是导致目前廉租房建设任务重的原因?”李守东对此未置可否,只是强调,当地政府近年来一直努力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是不同时期的要求不同,相关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记者了解到,2007年9月,辽宁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廉租房建设的相关政策进行了细化。《意见》指出,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城市对于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城市还应把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低保边缘户)。并预期到2010年,廉租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应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随后沈阳市出台了首个《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办法》,10月1日起实施。对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也从之前的人均居住面积8平米提高到10平米。
“我希望沈阳市的廉租房能够真正起到满足低收入家庭居住需求,老百姓不仅需要住房补贴,也需要政府建设一定的廉租房,我觉得廉租房的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李先生向记者表达着普通沈阳市民的期望,他认为自己的想法在当地市民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显然,在廉租房建设上,沈阳市政府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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