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以来,河南省有30余名聋哑人悄然失踪,他们大多成为盗窃团伙成员在国内流动作案。然而,据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当警察伸来援手时,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毫无获救的喜悦,连姓名、家庭住址都不说,拒绝解救,因为圈子里平等、默契的心灵沟通让他们留恋。
这条新闻出乎很多人意料。
一些人生来就有残疾,他们生存的艰难困苦超出常人数倍,甚至还要承受社会的歧视和家庭的漠视。要填平聋哑人与家庭和社会之间的鸿沟,往往十分艰难。他们需要尊重,渴望沟通和交流,期待求知和成才,更期待爱和温暖。尤其是作为残疾人的脆弱和敏感心理,更需要得到加倍的爱抚。可现实中,在学校,他们往往被视为“另类”;在家庭,有的被视为负担,得不到应有的亲情。
将一些聋哑人推向犯罪团伙的社会原因,从根源上来说,是权利的贫困。比如,他们很难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由于生活不能自理,聋哑人入学普遍较晚。普通孩子三年级学习的内容,他们要到六年级才接触。十一二岁才读小学一年级的聋哑儿很常见。加上很多学校只教口语、不教手语的教学模式缺陷,令多数聋哑孩子能习得的知识少之又少。120年前,中国第一所聋哑学校由美国传教士在山东登州创立,历史的车轮转了一大圈,我国聋哑人的入学率直到今天依然偏低。我国现有聋哑人口2000多万,但截至2006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只有14万人。
残疾人就业更加困难,尤其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当下更是如此。今年4月,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13名毕业生为就业,集体求助于媒体。7月,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杨玲,捧着一摞省市级、国家级的获奖证书四处求职,结果屡屡受挫,最后也只能把希望寄托于媒体。
一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公民权利往往较难落实。在印度,残疾人可以当礼宾官,去机场迎接外国使者。印度法律规定,必须在公务员中为残疾人保留相应比例的名额。美国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下肢瘫痪,只能坐在轮椅上,可照样能参加总统选举,并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连任四届总统。可我们呢?
一些残疾人在权利上的贫困,很多情况下,比社会的歧视更可怕,也更可悲。也正因此,要让残疾人有尊严地生存、自由发展、幸福生活、远离犯罪,最重要的,还是应该从保障残疾人平等的公民权利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