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为落实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省环保局召开了由襄汾县、河津市政府领导及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参加的《落实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和省领导指示精神的紧急会议》,专题研究了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限批规定加快环境违法行为整改的通知》(晋环2007396号),确定了整改进度,明确了整改目标。
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环保局成立了以刘向东局长任组长的“加快解除襄汾县、河津市"流域限批"工作小组”,督促指导两县(市)政府认真整改,尽快落实国家、省提出的各项要求。8月24日刘向东局长带领有关县(市)政府和环保部门负责同志向国家环保总局做了专题汇报,总局领导对襄汾、河津两县(市)的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省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两县(市)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并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了验收意见,国家环保总局已分别于9月11日、10月31日解除了对襄汾县、河津市的“流域限批”。
国家环保总局解除对襄汾县、河津市“流域限批”后,省环保局将继续做好环境监管工作:(一)继续保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对现有违法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实行分类处置。违法试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恢复试生产。违法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和建设。新上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法规,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评的要求;(二)继续督促两县(市)政府深化环境整治工作,严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继续强化环境监管,对于超标排污企业要坚决停产整治,对于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三)继续督促两县(市)政府按照《山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要求,完成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确保并网运行。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力度,严防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水环境安全;(四)继续督促两县(市)政府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和区域环评有关要求,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工作,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五)继续加大责任追究。对出现反弹的县(市),将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部门人员行政责任。
临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