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尚志文)继10月25日,沈阳市医保中心公布首批城镇居民医保定点153家医院后,11月13日,该中心又向社会公布了城镇居民门诊规定病种首批体检、就诊定点医院。今后,沈阳市城镇医保参保居民如果想进行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膀胱灌注)和尿毒症透析,也可以到专门的定点医院体检、就医了。
据介绍,此次确定市第四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为沈阳市城镇居民门诊规定病种首批体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29家医院为城镇居民首批就诊定点医院。
据了解,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包括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高血压(Ⅲ期)、冠心病(陈旧心肌梗塞)、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6种疾病。与其规定的6种特病病种相比,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的病种只有两种,即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膀胱灌注)和尿毒症透析,其他门诊病种外的医疗费用,门诊就医不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此外,对于报销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恶性肿瘤放疗统筹支付限额为5000元/年,恶性肿瘤化疗(仅限膀胱灌注)统筹支付限额为3000元/年;尿毒症透析治疗为10000元/年。参保城镇居民如果同时患有恶性肿瘤和尿毒症透析两种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可以累计计算。
对于居民体检、就医的程序,市医保中心表示,居民首先要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申报、体检、认定,经医院认定合格后,参保人才可以到就诊定点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