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华)安徽省人事厅日前出台规定,安徽各地、各单位将“不得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审批和续聘手续”,同时,取消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称谓,逐步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根据规定,对于已经办理“聘用制干部”审批手续的人员,聘期满10年并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按原文件规定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对未满10年或达不到退休年龄的,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按照现行规定和条件实行岗位聘用。根据人事部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据悉,安徽省将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着手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员工可以依据自身条件和需求自由竞聘上岗,打破身份界限。
安徽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潘亚群告诉记者:“聘用制干部是个历史问题,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曾经为弥补干部来源不足的问题起到很大作用。”据潘亚群介绍,国家机关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到位,而处于中间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尚未定型。此次取消“聘用制干部”制度既是为了防止制度混乱、缓解现实矛盾,同时也是淡化干部、工人的身份界定,完善机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