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尹某、秦某于三日内一次性向原告郑某返还不当得利,共计152867元。
今年3月5日,佛山市民郑某突然收到一短信,称“中国银行通知您在2日内到中行网点缴纳您于3月4日在新一佳透支的9700元,逾期将从您其他账户内扣除,联系电话为0757-82995766”。
郑某遂拨打短信留下的电话,对方称郑某可能被人盗用账号,让他拨打所谓“经济犯罪科”的报警电话。
郑某遂按其要求拨打了上述电话,一男子称已受理报警并让其再拨打“佛山银监会”电话,以便对其存折进行升级保护。郑某遂拨打该电话,对方让他将所有的储蓄款全部存入中国建设银行中才能升级保护。郑某遂按其吩咐将共计二十六万余元全部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重开的账号内。然后,郑某再次拨打“佛山银监会”电话,一男子让他拿新开的账户卡分别到建设银行柜员机按其提示进行账户的操作升级。然而当所谓“升级操作”成功后,郑某才发现自己可能被骗转账遂即报警。因公安机关正对被提取的款项进行侦查追缴,郑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先行返还不当得利15286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采用欺诈的手段,骗取原告的存款,构成不当得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游春亮 林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