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
本报记者 蒋安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法学会于11月6日至10日在郑州分别召开了“全国地市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会议主题是:总结研究会建设的经验和地市法学会建设经验,进一步明确研究会工作和地市法学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得力的措施,把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中去,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繁荣与发展。
会议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
记者:韩会长,您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又担任中国法学会会长,您认为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了哪些新任务、新要求?
韩杼滨:党的十七大报告通篇充满了法治精神,是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报告对民主法制的论述,其篇幅之多,分量之重,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是空前的。一是报告提出了新的历史阶段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新要求;二是报告对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充分反映了理论创新的新成果;三是报告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具体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并且都纳入了法治范畴,每提出一项措施,都相应地提出制度建设的要求。
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一定要认清肩负的历史重任和神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好十七大报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上来。
记者:中国法学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请问如何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
韩杼滨: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法学研究只有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才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才能正确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种种现实问题,才能多出高水平、有创见的研究成果。对于从事法学理论研究的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来说,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法学研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指导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研究事业,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繁荣发展法学研究的根本指针,用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法学研究的方向和水平的根本尺度,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法学研究的全过程,贯穿于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各个方面,落实到研究课题确定、成果的评价等各个环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努力提高法学研究和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水平。
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思想,牢牢把握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体现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各个环节中。
要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实施中重要法律问题作为法学研究的重点和主攻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集中力量,深入研究,把繁荣法学研究提高到新水平。
一是要加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研究。2010年我国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学研究要围绕这一目标,把社会立法作为重点来加强研究;二是要加强对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研究,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充分的法律保障;三是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的研究,切实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四是要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制、规范司法行为的研究,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解决司法不公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研究,促进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公共资产保护法等法律的制定。
记者:中国法学会现有34个专业(专门)研究会,地方法学会也成立了三百多个研究会,涉及法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如何发挥其整体作用是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环节,请问在您看来,应如何加强组织建设?
韩杼滨:中国法学会肩负着“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繁荣法学研究是中国法学会的中心工作。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具体承担着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下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提高推动组织法学研究能力为主线,健全组织体系,创新运行机制,完善规范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形成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法学人才辈出的新局面。
一是健全研究会组织体系。按着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规范专业研究会,发展专门研究会,推动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形成具有时代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研究会组织体系。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研究会内部管理,实现人力、物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在制定和完善章程的基础上,针对自身特点制订研究会人员的组合使用、重要活动程序、经费筹措与管理等办法,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经常性工作制度,明确分工,专人负责。
三是创新运行机制。依据研究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完善研究会学术活动机制、激励创新机制、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机制、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机制等,提高研究会组织开展法学研究能力,增强研究会活力。
四是建设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完善研究会选举办法,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领导班子。努力把研究会领导班子建设成甘于奉献、奋发向上、和谐团结,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带领研究会全体成员蓬勃开展各项工作。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对研究会的领导和管理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制定活动规则、明确职责任务、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制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研究会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形成适应研究会特点的组织协调管理机制。
记者:目前,地市法学会建设也在积极推进,请问下一步地市法学会建设主要抓什么?
韩杼滨:地市法学会是全国法学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法学会、省区市法学会的基础。它们处在法治建设的前沿,承担着大量繁重的任务。加强地市法学会建设,是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举措。
加强地市法学会建设,一是要抓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这必将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法学会来讲,为了更好地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和使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基础工作,把地市法学会建设抓好;二是要抓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活动,繁荣法学研究。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强对重大理论课题、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及其应用转化,紧紧围绕党政关心、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工作,加强研究,多出成果。
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